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施甸县国税局采取五项措施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抓宣传学习态势。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将“两学一做”融入党员廉政教育,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在全局掀起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热潮,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戒、常怀敬畏。
二是抓谈心谈话工作。在全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大力推进作风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
10
月
31
日
累计谈话达75人次,通过开展廉政谈话、约谈,使广大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为深入推进施甸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抓“纪检日”活动学习。坚持每月开展“纪检日”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局和县纪委的各类案例通报,对照岗位职责,进行组织讨论,让广大税务干部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心理、侥幸心理,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
四是抓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开展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组织机关各部门、各个岗位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通过排查,提醒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不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五是抓节前廉政提醒。坚持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抓时间节点对部门负责人和专职纪检监察员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严守节假日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禁执行“两禁”,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节日廉政关,警惕“节日病”滋生,确保清廉、节俭、文明过节。
六是抓会商制度的落实。县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坚持以党组会、办公会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形势、作风建设和其他需要会商事项,解决存在的问题。
[胡子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