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省级部署,市级下达我县培育任务160户企业(含水长工业园区20户)。截至12月中旬,全面完成初审、会审工作,共为112户微型企业发放财政补助资金336万元(每户企业补助3万元),剩余48户企业的财政补助资金144万元,待市级配套资金下达后及时进行拨付。共发放贷款210万元,其中:农信社190万元,邮储20万元。
(赵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