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在棚户区改造中,联合地税、财政等部门,积极落实棚改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耐心讲解、有效沟通和上门服务等措施,有效推进了棚改户新购房的税收减免,减轻了货币安置群众的购房压力。截至目前,已为棚改群众办理税收减免335户次,共减免契税529.15万元。
[蒋应华]